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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江蘇省藥監局修訂藥品、醫療器械産品注冊收費(fèi)标準

2021年6月江蘇省藥監局修訂藥品、醫療器械産品注冊收費(fèi)标準

  • 分(fēn)類:公司新聞
  • 作者:
  • 來源:
  • 發布時間:2021-12-25 11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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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6月11日,江蘇省藥監局官網重新發布了關于藥品、醫療器械産品注冊收費(fèi)标準的公告,并對其進行了修訂。公告顯示,根據國家有關最新規定和江蘇省《财政廳 物(wù)價局關于重新發布我(wǒ)省食品藥品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性收項目的通知(zhī))(蘇财綜[2016]108号)、《發展改革要委 省财政廳關于降低藥品、醫器械産品注冊費(fèi)收标準的通知(zhī)》(蘇發該收管發[2019]91号)的要求,江蘇省藥監局對目前執行的《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降低藥品、醫療器械産品注冊收費(fèi)标準的公告》(蘇藥監财[2019]7号)進行了修訂,修訂的主要事項如下(xià)。

2021年6月江蘇省藥監局修訂藥品、醫療器械産品注冊收費(fèi)标準

【概要描述】6月11日,江蘇省藥監局官網重新發布了關于藥品、醫療器械産品注冊收費(fèi)标準的公告,并對其進行了修訂。公告顯示,根據國家有關最新規定和江蘇省《财政廳 物(wù)價局關于重新發布我(wǒ)省食品藥品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性收項目的通知(zhī))(蘇财綜[2016]108号)、《發展改革要委 省财政廳關于降低藥品、醫器械産品注冊費(fèi)收标準的通知(zhī)》(蘇發該收管發[2019]91号)的要求,江蘇省藥監局對目前執行的《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降低藥品、醫療器械産品注冊收費(fèi)标準的公告》(蘇藥監财[2019]7号)進行了修訂,修訂的主要事項如下(xià)。

  • 分(fēn)類:公司新聞
  •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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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發布時間:2021-12-25 11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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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6月11日,江蘇省藥監局官網重新發布了關于藥品、醫療器械産品注冊收費(fèi)标準的公告,并對其進行了修訂。公告顯示,根據國家有關最新規定和江蘇省《财政廳 物(wù)價局關于重新發布我(wǒ)省食品藥品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性收項目的通知(zhī))(蘇财綜[2016]108号)、《發展改革要委 省财政廳關于降低藥品、醫器械産品注冊費(fèi)收标準的通知(zhī)》(蘇發該收管發[2019]91号)的要求,江蘇省藥監局對目前執行的《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降低藥品、醫療器械産品注冊收費(fèi)标準的公告》(蘇藥監财[2019]7号)進行了修訂,修訂的主要事項如下(xià)。
 

 一(yī)、根據《藥品注冊管理辦法》(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7号)第77、79條,省局辦理的藥品補充申請(含常規項、需技術審評項)已改爲備案事項。據此,停征藥品補充申請注冊費(fèi)。

  二、根據《關于繼續免征相關防藥品和醫療器械注冊收費(fèi)的公告)(财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),爲支持疫情防控,減輕企業負擔,對進入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并與新型冠狀病(2019-nCoV)相關的情防控産品,免征醫器械産品注冊費(fèi);對進入藥品特别審批程序、治療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(COVID-19)的藥品,免征藥品注冊費(fèi),免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

  三、根據《市場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》(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号)、《國家藥監局關于重新發布藥品注冊收标準的公告》(2020年第75号),藥品、醫療器械産品注冊申請人應當在收到《藥品注冊審批繳費(fèi)通知(zhī)書(shū)》《醫器械注冊審批繳費(fèi)通知(zhī)書(shū)》後15個工(gōng)作日内,按照要求注冊繳納注冊費(fèi)或提交減免申請,未按要求繳納或提交減免申請的,其注冊程序自行終止。

  四、将注冊申請人申報小(xiǎo)微企業收費(fèi)優惠政策需提交的資(zī)料修訂爲“上一(yī)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(須經稅務部門蓋章确認)或上一(yī)年度有效統計表(統計部門出具);新開(kāi)辦企業如無上述資(zī)料,可提供上一(yī)個月的單位社會保險參保繳納證明(社會保險部門出具)”。

  江蘇藥監局指出,該公告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。

聯系方式

13776350360

公司地址

蘇州市姑蘇區泰南(nán)路15号1幢-4室、1幢-5室、3幢-2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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